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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关照”16人违规建房 城管副大队长敛财11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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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城管干部3个月内收好处费11万元,袒护16人违规建房。瑞昌市城市管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汪和国,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3个月默许16人违规建房

  早在2010年2月,九江市就暂停了“大九江”规划范围内农民建房行为,部分农民想到向执法人员行贿换取违建“资格”。

  2011年2月,家住瑞昌市的舒某,为了在该市桂林街道办事处五里村二组违规建房,到时任该市城市管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的汪和国家里送上了2万元“好处费”后,在汪和国的操作下,舒某顺利地建起了房屋。

  2011年3月,胡某为了在瑞昌市雷家林社区违规建房,到汪和国家“送礼”1万元……

  仅3个月,汪和国先后默许16人违规建房,收取“好处费”共计11万元。

  城管副大队长获刑5年半

  经人举报,汪和国的受贿行为败露。2011年8月29日,汪和国被瑞昌市检察院刑事拘留,11月30日,瑞昌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对汪和国的公诉。

  瑞昌市法院一审认为,汪和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11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汪和国在办案机关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且其家属积极退赃,法院遂判处汪和国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已交)。

  据悉,汪和国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贪的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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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权力太大,心太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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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主要是得罪了上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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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仅3个月,汪和国先后默许16人违规建房,收取“好处费”共计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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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下场可悲{:1_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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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胆子真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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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民心不可欺,民心不可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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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现在是当官就有钱呀,有钱就犯法了,正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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