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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孩安安(化名)通过网络与未满16岁的小宁(化名)相恋。相见后,两人难抑青春激情,偷吃禁果。然而,小宁的父母却以此为由要求安安父母支付5万元“保证金”,才允许他们继续交往。付了“保证金”后,女方父母仍不允许他们交往,并以报警威胁。眼见“恋爱保证金”打了水漂,却又担心女方父母报警,这让安安很是为难。
男孩女孩偷吃禁果
“我怀疑遇到了骗子。”昨日下午,安安的母亲高女士致电本报称。据高女士介绍,几个月前,她儿子安安通过网络认识一名德安女孩。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很快就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5月初,安安和小宁约定见面,安安来到小宁所在的城市德安,见到了楚楚动人的小宁。见到帅气的安安,小宁也有相见恨晚之意。当晚,情窦初开的年轻人难抑青春的萌动,偷吃了禁果。
激情之后,小宁的父母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得知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小宁要求安安叫父母过来,两家人商量小宁和安安的“恋爱大事”。
交了两万元“保证金”
几天之后,安安带着父母如约来到德安。高女士说,小宁的父母不让我们去家里,而是要求找一家宾馆见面。当天前来“谈判”的,除了小宁的父母外,还有小宁的叔伯等人。“小宁的父母开口就谈钱,说不给钱就不让他们继续交往。”高女士说,小宁的父母提出,支付5万元的“保证金”,才允许小宁和安安继续交往。
“就当提前给彩礼。”高女士说,安安的爸爸同意了小宁父母的要求。第二天,在支付“保证金”时,高女士觉得5万元太多,就只给了小宁父母2万元,当时小宁父母也没多说什么。
安安和小宁两情相悦,又得到双方父母的祝福,事情发展到这里,本应该皆大欢喜。然而,事情发生了转折。支付了“保证金”后,安安多次到德安找小宁,想进一步增进感情。不料,小宁母亲变卦了,限制他们交往,后来干脆阻止他们交往,甚至威胁说:“如果再去找小宁,她就报警。”这让安安觉得不可思议。更让安安始料不及的是,在交往中,他发现小宁也非当初那般楚楚动人了。“小宁不仅满嘴脏话,而且还曝出自己以前多次恋爱史。”更让安安觉得无法理解的是,小宁对他也不像之前那么用心了。
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另外,支付完“保证金”后,小宁也到过进贤,安安的爷爷奶奶还给了她见面礼,安安又带她到南昌买了1000多元的衣服。高女士认为小宁一家有意骗钱财,加上儿子也打算放弃这段感情,想要回支付给对方的2万元保证金。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的万剑勇律师认为,安安和小宁通过网络恋爱,这是他们的自由。但与未满16岁的小宁偷吃禁果,则有些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父母都存在过错,应该正确引导。既然是双方自由恋爱,自愿发生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此外,双方父母在谈“保证金”或彩礼时,女方父母并没有胁迫男方父母,因此,女方父母不存在诈骗的问题。不过,女方父母不应该借女儿的婚恋来收取“保证金”,如果男方不同意支付,女方应该如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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