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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村工作的监督,就网友“彭泽人在深圳”发贴反映我村支部书记阳永旺同志一事,由于我们平时不上网,直至后来有镇纪委的领导来我村进行调查才知晓此事,就贴子反映的情况我村一一向镇纪委做了如实汇报,为了慎重,镇纪委还做了相关调查,并将所核实的情况上报了县纪委。我们以为阳永旺同志一事已经查清并了结,直至前几天有贵论坛的部分管理人员因有新贴不断,为了对网民高度负责又来南垅村找了部分村民核实相关情况,我们知道后对此十分重视,现作出如下回复说明:
1、石岭头山的林木砍伐那是好多年前为了响应植树造林,由村民开垦、村里出树苗并管理,当时村委会与各村民签了合同,约定三、七开分成,即村民得三,村委会得七。去年为了贯通南垅村主干道等建设,经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并签名同意卖了石岭头山林,即卖款项50%归村民,还有50%的款项由欧阳氏理事会管理用于修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作为南垅村委会只负责监督资金的流向,并未进村委会帐户。
2、由欧阳氏理事会管理的50%款项在去年已经修了两条路和南垅祠堂,至于所指修路至下边店的路都属于南垅村的主干道。
3、贴中反映罚款1万元根本就没有的事,这不是我们所能隐瞒的了的,是真是假可向林业部门求证。
4、关于反映阳永旺同志买车和房屋装修确有其事,但买车是按揭,要分好几年付清。尽管如此,如果仅凭工资也确实不行,不可否认和要说明的是阳永旺同志有利用业余时间做些生意之类,但经我村委会所了解的情况和镇纪委对帐目的核查,并未发现其有贪污和挪用的情况,再则财务归村主任审批。特此回复,谢谢各位网友!
最后欢迎广大网友们一如既往监督和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垅村委会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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