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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注意到自家的商品房土地证记事一栏的年审提示,年审是否逾期。如果没有年审,请尽快到发政机关年审,否则逾期将要重新申请办证,徒增烦恼。
最近,市民章先生在家中翻找东西,无意中将商品房的土地证等拿了出来。他翻看土地证,发现证件的右侧记事一栏中赫然写着“此证须于2010年X月X日前到我局审核,否则无效”。这让他吓了一跳,心想现在已是2012年了,审核日期早过了,难道土地证失效了?
其实,很多市民并未留意到商品房土地证上这一栏的信息。市民易先生也早在2005年拿到了商品房土地证,但他说,自己从来就没有注意到这一条信息,也没有想到有什么后果。调查显示,市民在拿到土地证后基本搁置起来,常常几年都不去翻看;阅读土地证时基本看是否有公章,土地面积大小以及位置,有效年限。而土地证审核时间几乎很少注意。
对此,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现实中,市民一般很少注意到审核的细节。当初将这一条印写到土地证上,目的是提醒土地证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市民逾期一两个月,发证机关也会酌情审核通过,但时间过长就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土地证。市民最好是在审核期限前进行年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据悉,土地证审核须持有效身份证、土地证,到土地证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外地户口居民凭有效身份证、土地证到发证机关审核即可。审核完毕后,土地证上会盖有发证机关的蓝色公章,并标明下次审核的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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