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步步高 于 2012-5-18 17:15 编辑
雇员在为他人建私房时摔伤,雇主和房东却相互推诿不给付医疗费。2月5日江西某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房东和雇主各承担20%和45%的赔偿责任,雇员自行承担35%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王某从事建筑业务。2011年7月28日,原告在为房东周某装修私房时从6米多高的房上坠落受伤,。。。后经鉴定为7级伤残,俩被告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被告王某没有从业资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与王某订立协议。。。并约定包工不包料。。。,其二人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做工的劳动报酬由王某支付,王与张形成雇佣关系。王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周某建房选任没有从业资质的王某承揽施工,选任有过失,是造成张某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张某明知王某无从业资格,仍从事风险性大、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作业,应认定张某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应自付部分责任,故而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