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狗脸生毛 于 2012-4-1 21:57 编辑
我想起一句话:勿以己所不欲施于人。楼主在没有事情完全了结之前就振振有词的“谴责”*******,是不是觉得自己也像被“谴责”的对象一样是没有经过事实为依据的就妄作判断、乃至到了人身攻击的边缘?是否故意做作发嗲,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觉得别人是没事实根据,那楼主又是凭什么做依据?仅仅是因为是家属么?难道家属能作为当事人或者证人来阐述这件事的真伪么?
所以我觉得:楼主在借机喊“怨”,甚至是在混淆观众视线,误导观众思维走向,利用正义和善意的呼声来为自己实现表达的意愿。这才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委实不应该,既是现在有怀疑,也要等结论出来后,任你呼吁还是状告,都支持你,但是楼主还在版主善意忠告之下,还真以为是在一语点破天机了,未免太荒唐了。 不要滥用同情心!楼主谨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