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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破蹊跷分尸案
文/江苏·朱乃洲
民国年间,苏北有一个叫荷花村的地方,村里有一刘姓人家,家中只有两母子相依为命,儿子叫刘成。这年,刘成与30里外新河村的陶菊花定下婚约。结婚这天,刘家十分热闹,晚上亲友们闹洞房闹到很晚才散去。新郎刘成喝了不少酒,客人一走他就关上房门和新娘睡觉了。
第二天上午,刘母见太阳都升老高了,儿子的房门还紧闭着,心里不由得嘀咕起来:这都快中午了,小两口咋还不起床?新娘子还要回娘家省亲哩。她想叫门催一下,又觉得儿子新婚燕尔,这样做有些不妥。刘母又等了一会儿,见儿子屋内仍然没有动静,有些着急,便叫来刘成的堂叔。刘成堂叔隔着窗户朝屋里喊了几声,屋内一点动静也没有。他迟疑了片刻,突然说道:“不好,出事了,快砸门!”说着就找来斧头用力砍门。
门被砸开了,堂叔和刘母朝里面一看,刘母当场晕倒,堂叔吓得掉头就跑,边跑边喊:“杀人了!杀人了!”很快,村长和很多村民来到刘家,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个惨不忍睹的现场:墙上、地上、床上到处是血,新郎刘成的膀子和腿断得像藕节似的,这里一段,那里一段,刘成的脑袋滚在一个床腿旁边。再看新娘子,她正披头散发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嘴里塞着一块大布团,两条手臂被绳子绑在椅背上,动弹不得。村长拔出新娘嘴里的布团,刚想问话,新娘开口就喊:“鬼、鬼!”大家见新娘神志不清的样子十分可怜,七手八脚帮她解开绳子,新娘突然跑出屋子,一会儿摇头晃脑地“哈哈”狂笑,一会儿又“呜呜”大哭。
见此情景,村长不敢怠慢,立即派人去县衙报官。当时,在任的李县长带着几名警察来到刘家,查看现场后,没有一点头绪,安抚了一下刘母,让村民们回去安心生产生活,然后自己回县衙了,而且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过。案子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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