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期间严禁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的公告
我县近期连降大到暴雨,沿江沿湖及重点水域水位高涨,防汛形势非常严峻,7月2日17时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之时起,彭泽长江段、芳湖、太泊湖等天然水域重点水域严禁开展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在长江、芳湖、太泊湖等天然水域及对防汛安全有影响的各类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开展垂钓、网鱼、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 二、各巡堤查险责任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好巡查、宣传、劝阻工作,对于劝阻不听的人员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县农业农村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将对长江、芳湖、太泊湖等天然水域及对防汛安全有影响的各类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一经发现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举报电话: 彭泽县公安局:110 彭泽县农业农村局:0792-566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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