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县市民: 冬春季节气候干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了确保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特此发出冬春季节防火提示,希望您能够提高防火意识,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一、用电安全 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 离开房间时一定要确认电器已全部关闭,尤其是炉灶、电热器、电熨斗等。 禁止使用破损或者老化的电线和电器,及时更换。 二、取暖安全 使用取暖器、电热毯等取暖设备时,要保持与可燃物一定的距离,避免引发火灾。 禁止在取暖设备上覆盖衣物、纸张等易燃物品。 注意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 三、火源管理 禁止私拉乱接煤气管道,使用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设备时一定要保持通风。 禁止在室内、阳台等处焚烧垃圾、纸张等易燃物品。 注意检查烟囱、灶台等是否堵塞,及时清理。 四、防火器材 家中应装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并定期检查其使用状态。 熟悉并掌握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五、防火知识 若衣物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应就地打滚或用厚实的衣物进行灭火。 若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迅速逃离火场,尽可能地保持低姿,用湿布捂住口鼻,以减少吸入有害烟雾。 希望全县市民能够高度重视冬春季节的防火安全,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敬请遵守并互相转告!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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