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关于印发彭泽县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1月9日,县发改委聘请省能源专家对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县人民医院开展了节能监察报告评估工作。 监察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沟通交流等方式,对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节能技术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对县人民医院建立节能管理制度、执行能源计量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能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县发改委将结合此次节能监察情况,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不断健全节能监察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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