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泽县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卖部老板报警称有人在店里拿了东西没付钱就跑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循线追截并迅速锁定嫌疑人朱某经调查朱某还有另外两名同伙三人作案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经追踪民警于凌晨5时在某网吧将朱某抓获
经调查核实朱某等三人分工明确一人佯装顾客购买香烟和槟榔
另两人在外望风得手后骑摩托车逃离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在此特别提醒各店家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建议24小时营业便利店增强安保防护措施,安装监控、配备报警器等,且不要在店内放置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如遇购买贵重烟酒等商品的顾客,要多注意观察,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客户携带商品离视线。 3 提醒各商家一旦遇到入室盗窃、抢夺、抢劫等案件,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要尽量避免与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以防受到人身伤害。遇到不法侵害,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核 发 | 冯 韬 审 稿 | 余卫平 编 辑 | 周 鹏素材来源 | 泉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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