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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兴中央城9号楼盘门框等问题的 投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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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关于对和兴中央城9号楼盘门框等问题的
投  诉


彭泽县房产管理局:
2019年1月,和兴中央城开发商在明知开发的楼盘9号楼,整栋门框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通知9号楼盘业主前往办理交房手续。
一、基本事实
经业主现场查看发现,9号楼所有业主门框两边只有一边正常,另一边几乎没有门框,与市场上销售的门及和兴中央城开发的其他楼盘都不一致。
1月20日,经9号楼业主代表与和兴中央城工程部协商后,和兴中央城开发商表示开会讨论决定。1月27日,和兴中央城工程部张经理作了反馈回复,意见是和兴中央城开发商9号楼的建设是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对门框问题等事宜确定不进行整改,并强调是设计缺陷所造成的。和兴中央城一位吴总电话中表示,只有业主起诉,和兴中央城才能找到宁波的设计公司进行赔偿。
二、业主存在的疑问
1.和兴中央城明知门框存在问题,为何还可以要求办理交房手续,交房之前难道不需要相关单位验收吗,是否有验收报告?
2.针对设计缺陷问题,难道不是和兴中央城开发商与设计公司协商解决的事吗,为什么要让弱势群体业主去承担不该承担的后果?
三、业主的建议
根据彭泽县门户网站关于“彭泽县房产管理局”的职责介绍,第五条职责: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建立房屋档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确认房屋测绘面积,仲裁和处理房地产纠纷,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建议:
1.调查和兴中央城9号楼交房之前是否办理了验房手续。
2.鉴于开发商强调的设计缺陷,请房管局对9号楼整栋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全面检测,并论证设计及建设是否程序依法依规,确保9号楼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请房管局督促和兴中央城立即开展整改,并协调赔偿事宜。


和兴中央城9号楼业主
2019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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