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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泽县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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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6月26日我委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查秋玲和副主任钱能策的带领下,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和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于2013年正式启动城市总体修编工作, 2014年11月5日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6月29日市政府批准实施。近年来,县政府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编制了城市规划,科学定位城区多功能组团,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全方位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通过整合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特色,初步构筑起了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市框架。目前,城市规划区面积185.67平方公里,东以马当河为界,南至彭湖高速、铜九铁路,西至彭泽县界,北至长江县界;中心规划区面积达35.88平方公里,东至矶山生态化工园矶山五路,南以石峰岭、长天路为界,西以芳湖为界,北以沿江路为界。

  1、城市规划得到完善。规划调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城区范围。规划区面积增加到185.67平方公里,其中,最主要的是把彭湖湾工业园及矶山化工园纳入了城市规划区;二是调整了城市性质。城市性质调整为“江西省港口工贸城市及低碳能源基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山水旅游城市”。三是变更了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变更为“2013-2030”。四是拓展了城市定位。城市定位由过去“九江市域东部中心城镇”拓展为“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节点,江西省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矿产建材、现代制造业加工基地及低碳能源基地,九江市大宗散货港基地以及危化品中转储运基地”。五是增加了人口及用地规模。中心城区由原规划“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11.9平方公里”调整为“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预测为2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99平方公里”。未来重点发展山南新区组团,加速工业向泉山工业物流园组团、矶山工业组团战略转移,形成 “两轴、两心、多组团”的山水城市格局。

  2、专业规划得到突破。一是交通规划。彭泽县山南新城北区位于双峰大道以南,铜九铁路以北,规划区面积为3.5平方公里。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山南新城“三横九纵”路网工程全面完工,新城城市大格局已经形成;连接龙城大道与双峰大道的双峰隧道工程已完工通车,实现了新老城区的大贯通;连接县城中心城区与两大工业园区的绕城公路完工通车,推动了产城交通融合;连接县城与沿江高速公路的迎宾大道已投入使用,既拉开了城市框架,又加大城市及园区的对外联系。二是配套设施规划。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民生广场、鹿鸣公园、九年一贯学校(含公办幼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小学及初中)、文化艺术中心、新区医院(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等公共配套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山南城市综合体和五星级宾馆等配套商服项目已完成投入使用;“新城国际”、“和兴中央城”等高标准建设的商住小区正拨地而起。随着新城区规划建设的启动,彻底改变了彭泽县的城市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3、宜居环境得到提升。编制完善了文昌宫、老虎包、御珑路小游园景观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龙城公园、朝阳公园规划;完成了矿山公用廊道及专用廊道设计;完成了江西彭泽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纲要及双峰尖森林公园相关主入口选址;完成了彭泽县老城区沿江景观提升概念规划;完成了老城区社会停车场和街旁绿地布点规划工作;完成了狄公路、柳林路、秀水河、渊明路小游园规划设计和双峰大道景观提升设计。

  4、规划管理得到强化。依法审批,认真管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一书三证”制度,经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有效的避免和减少了违法违章建筑的发生。

  5、功能规划得到改善。在城市总体规划上,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工业园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学校和卫生等公益事业功能分区及用地布局规划,使城市功能有一定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1、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有待完善。总规不够全面,前瞻性不足,还存在修修补补的问题;交通等专项规划和部分区域详细规划不够完善;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配套功能不够完善。

  2、规划监管机制有待规范。规划审批许可与批后监管分离的规划监察体制,增加了执法成本,制约了规划执法效率和监察效果,对规划实施的统一性、批后监管力度、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都有较大影响。如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不到位,不经规划许可,违法建设工程时有发生;擅自变更规划,有些直至竣工验收才发现。当前,全县违法建设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已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虽然近几年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置违法建设决心很大,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效果不理想。

  3、规划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规划随意调整反映强烈,认为规划的严肃性与法律规定差距较大,尤其是镇规划调整随意性较大,绝大部分镇每年都要调整规划一次,有的甚至不止一次。按照规定规划的修改应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一般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只召开一次,为解决燃眉之急出现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团代替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这显然与法律规定相违背。镇总体规划的调整,肯定也会对县域总体规划空间布局造成一定影响。

  4、规划意识有待增强。全民的规划意识还不够强,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城乡规划法》实施几年来,对城镇规划工作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宣传不够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从社会的多个方面,仍然存在无所谓的思想,特别是执行规划不严肃、随着变更规划和私自变更规划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规划工作的严肃性。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县政府要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减少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解决城市建设规划品位不高的问题。要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科学编制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做好与土地规划的衔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编制专业规划。确保城市功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规划好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公交站和公交线路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消防、人防、防洪等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编制好地震防灾及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旅游专项规划内容,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城区旅游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控制,保证地下管网建设有序进行。切实提高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

  2、进一步规范规划监管机制。政府要尽快研究县建立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规划管理关系。建立常态化规划监察管理机制,进一步织密“网格”,强化日常监察管理,增进集中整治实效。及时依法处置规划监察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加大纠违工作的宣传力度,曝光一批乱占滥建处置典型,形成震慑,努力优化规划执法监察环境。

  3、进一步加强规划执行的力度。县政府制定实施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总体规划真正实施到位。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管理,对需要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已经变更但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县政府要尽快按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将变更情况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自觉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县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党员干部的规划先行意识。要重点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等的宣传,增加规划透明度,提高市民参与度,让更多的市民群众了解城市规划、关心城市规划、参与城市规划,不断提升规划执行的自觉性。

  (彭泽人大城环工委)
发表于 2017-7-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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