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定山中队在例行巡逻检查时,发现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后通过九江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血样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对违法嫌疑人李某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6月14日晚10时许,彭泽县定山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巡逻至定山镇日光村村部路段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粤SXXXXX号小轿车停在路边,民警上前检查询问,该车驾驶员说他刚从定山镇立新街吃完饭来这里接个朋友,现正在等朋友上车。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河南省驻马店人)涉嫌酒驾,于是民警将李某带到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备检,经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血样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75mg/100ml,李某已构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6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中国江西网 特约记者王聪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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