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彭泽县城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暨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整,渊明湖君澜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阶梯水价拟定方案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住房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4]464号),拟定我县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为: 方案一:居民用水基数:每户5人(含5人)一级用水量为25吨/月;居民二级用水量为26—45吨/月;居民三级用水量为46吨/月以上。 方案二:居民用水基数:每户5人(含5人)一级用水量为30吨/月;居民二级用水量为31—50吨/月;居民三级用水量为51吨/月以上。 (二)合理补偿供水成本,适当调整水价 方案一: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由1.40元/吨上调0.20元,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60元/吨,居民阶梯用水1—3级按级差1:1.5:3计算价格;非居民用水调整为2.1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6元/吨。 方案二: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由1.40元/吨上调0.25元,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65元/吨,居民阶梯用水1—3级按级差1:1.5:3计算价格;非居民用水调整为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6.50元/吨。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15人):高淑红、柯学应、李五星、张党育、金平、何信、张胜晓、李国庆、姚正方、宗策、刘柳燕、贺卫华、曹建斌、吴炳如、高彭来 2、经营者(3人):谌泽江、张继红、张勇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人):罗智化、高红霞、陆鹰、查本础 4、政府部门(5人):张鑫、万炳生、钱来舟、唐武红、朱小龙 5、旁听者(1人):邢伯兴 县电视台、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本次价格听证会。 四、听证会联系方式 彭泽县物价局,电话:0792-5663072 联系人:陆向军饶君午 彭泽县物价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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