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法院网讯 5月27日,浙江籍房地产老板蒋某一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彭泽法院运用报告财产令措施,依法将蒋某司法拘留。 2014年蒋某以开发房地产为由,先后向张某、周某、吴某借款人民币共计190余万元。蒋某未能如期还款,3人将蒋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蒋某履行还款义务。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2016年2月张某、周某、吴某依次向法院申请执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蒋某在7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截至2017年5月27日,蒋某仅支付了25万余元,且一直未向彭泽法院申报财产。 当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蒋某传唤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蒋某以其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执行。鉴于蒋某消极执行,且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彭泽法院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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