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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彭泽“老赖”张某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且多次欺骗执行法官。彭泽法院运用报告财产令措施,依法将“老赖”张某司法拘留。
2016年9月20日,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张某偿还李某人民币50400元。判决生效之后张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2017年3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于3月31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张某在7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张某当场承诺在4月8日前先付2万元,余款在4月28日付清。转眼时间到了4月8日,张某却分文未付。其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督促其执行。但张某多次撒谎欺骗执行法官,一直不露面。
当日,根据执行法官前期的摸底,彭泽法院对刘某实施拘传,顺利将其带回法院。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遂以张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积极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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