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
“真是感谢彭泽县法院,厂里本来没有什么财产了,没想到彭泽法院通过多方努力,还是讲这么多年工资款和补偿金之行给我们了,真的是太感谢了。”申请人方某激动的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能松开。其和其他二十五名劳动者申请彭泽县某企业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该企业资产全部办理抵押且被其他法院查封。企业资不抵债,执行一度陷于困局。最终通过彭泽法院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为劳动执行劳动报酬款七十余万元。这也是彭泽法院“春雷行动”剑指民生案件执行成果的缩影。
方某等申请人原系彭泽县某企业的职工,因市场下行,企业连年亏损。致使方某等人工资一度被拖欠。方某多次向企业追讨劳动报酬无果,随向彭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彭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支持方某等劳动者的请求。裁决书生效后,该企业厂内资产已经被查封为由拒绝履行。方某等随向彭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该企业送达法律文书,责令企业履行。但企业负责人也告知了执行法官企业目前经营的窘境:企业因效应不行已经办理抵押贷款,因无力偿还贷款致使企业资产都被其他法院查封。目前只是为其他企业代工,企业也想支付劳动报酬,但此时无可利用的资金来源。经执行法官调查、核实企业财产情况,企业此时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于僵局。面对着劳动者的拳拳希望,以及企业现面临的经济困境。彭泽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决定通过与查封财产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将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变现,从财产处置款中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查封法院同意将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并从处置款项中用于支付劳动报酬。4月28日,查封法院将劳动报酬款项汇至彭泽县法院账户。执行法官急群众之所急,深知这笔款项对劳动者的重要性,立即通知申请人领取,方某等人也得以在“五一”节前领取劳动报酬。
供稿:彭泽法院 作者: 刘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