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
4月17日中午,彭泽法院执二庭依法决定对 “老赖”刘某拘留15日,至此,刘某逃避执行近两年,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4年9月20日,刘某与申请执行人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刘某偿还黄某人民币250000元。判决生效之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2015年5月黄某向法院申请执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刘某送达,均未果。遂向刘某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其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知刘某到法院解决此事,张某也多次承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刘某一直不露面,随后竟玩起了“失踪”。
当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彭泽法院执行法官放弃午间休息,驱车赶往芙蓉对刘某实施拘传,顺利将其带回法院,但刘某仍不思悔改,蔑视法院,以各种方式企图继续逃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供稿:彭泽法院 作者:陈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