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泽县城区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的通告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彭泽县城区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告期限为7日。 一、设置地点: (一)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1、渊明路农业银行路段;
2、龙城大道龙城大市场路段;
3、十一号大道全路段;
4、马湖路与流芳路交叉处路段;
5、东风路与流芳路交叉处路段;
6、龙城大道汽车站路段;
7、东风路东岭隧道西城关完小路段;
8、东风路东岭隧道东四中路段;
(二)违法逆行自动抓拍系统 1、马湖路与流芳路交叉处(流芳路“好吃街”路段实行车辆单行);
2、流芳路与东风路交叉处(流芳路“好吃街”路段实行车辆单行)。
二、抓拍时间: 1、违停抓拍时间:每天07:00-20:00; 2、违法逆行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三、注意事项 1、违法停车抓拍是指车辆停下来后,三分钟之内未及时驶离会自动抓拍,不是一停就抓拍; 2、若抓拍范围内有停车位,仍然可以停车; 3、逆向行驶抓拍范围是指车辆可以从流芳南路口(靠近中心广场路段)进入,禁止车辆由流芳路北路口(靠近马湖路)进入流芳路。 温馨提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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