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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网友咨询:低保户出院医疗费用第二次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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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网友咨询:低保户出院医疗费用第二次报销流程
   
工作人员回复:您好,经咨询县民政局回复如下: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分两个救助流程:1.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2.非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

1.关于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流程:我局的定点医院是彭泽县人民医院,彭泽县中医院,九江第一人民医院,九江附属医院,九江第五医院等五所医院。彭泽县两所医院凭低保证,医疗救助证,户口本,身份证,结算完农医或医保的费用后,在窗口同步结算民政的二次救助费用;九江的三所医院在结算完农医或医保的费用后,凭补偿单原件到民政局审核低保身份,加盖低保办公章,再凭低保证,医疗救助证,户口本,身份证返回原医院在窗口同步结算民政的二次救助费用。

2.关于非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本人或家属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农医或医保报销的整套加盖红章的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所申报医后民政的二次救助费用。  (中国彭泽网)
发表于 2017-1-1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分两个救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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