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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农民工韩某某等人将一面印有“农民工的保护神”的锦旗送到彭泽县公安局,对公安机关帮助他们讨回拖欠已久的40万余元工资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先后雇用韩某某等37名民工为该公司务工,干活一年多没拿到工钱,拖欠最少900多元,最多54000元,累计拖欠韩某某等37名民工劳动报酬40万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决定书》,直到9月20日仍未支付民工劳动报酬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
了解案情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立即指派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县公安局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及时宣传法律政策,最终该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将拖欠37名民工工资45万余元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来源:江西省公安厅网 封面配图与本文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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