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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两人曾因盗窃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不到一年又当偷牛贼,短短三个月内流窜多地偷牛达26头。
余某和王某在服刑期间,从狱友口中得知偷牛可以获取暴利。出狱后,两人不谋而合,决定一起偷牛“赚钱”,并且合伙出资购买了一辆二手箱式货车用来运牛。2016年1月25日至3月24日,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两人驾驶货车流窜江西省彭泽县、都昌县和景德镇市境内,以“白天踩点、晚上盗窃”的方式先后六次盗窃黄牛和水牛达26头,经鉴定,26头牛价值共计237980元。
2016年3月24日,余某和王某将从景德镇境内盗窃的五头牛存放在彭泽县一处山上,其中一头牛逃脱被村民捡到后报警,王某在转移牛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正义网 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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