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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明带队赴上海执行一多年积案。这是彭泽法院开展“夏日风暴”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2012年7月至9月,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进行了汽车财产保险。该保险公司经理林珊富应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要求,帮其垫付保险费用。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向林珊富出具606480.57元的欠条一张,后还款150000元,余款456480.57元林珊富经多次催讨未果后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案件调解后,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日期还款,为此,林珊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未找到该公司并经多方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办公地点。且该公司名下除旅游客车100余辆外未查询到其他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业务大部分在上海境内,彭泽法院穷尽手段包括找该公司前驾驶员带路均未发现该公司名下车辆的行踪,该公司无人出面解决该案,案件因此陷入困局。
“夏日风暴”活动开展后,彭泽法院执行局长高明在部署活动时要求各承办人将手中案件包括旧存案件梳理一遍。在得知该案情况后,高明转变思路,通过联系被执行人审理阶段的代理律师来联系被执行人,在该律师的配合下,被执行人的两位股东之一(两股东系夫妻)出面表示愿意拿该公司名下所有的三辆车辆冲抵执行案款。
在周末的防汛任务一结束后,8月1日清早高明便马不停蹄地带队赶赴上海,与申请人一起实地验车,申请人方因并不懂二手客车的市场行情,双方对车辆的估价差异较大。高明与执行人员一起耐心地做双方工作,从中午12点开始到晚上7点半,长达7个半小时的工作,终于让双方的意见达成统一,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夏日风暴”活动开展以来,彭泽法院重部署抓落实,上下齐动,克服酷暑,重点案件出重拳,旧存案件谋新路,未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利益不辞辛苦。以上案件只是该法院执行局在活动中执行风暴的一个缩影。
来源:彭泽法院 作者:鲁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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