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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网友咨询:丈夫殴打妻子,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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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网友咨询:我大姑的姐姐的丈夫昨晚对姐姐施暴,身上到处都是淤青,在这里咨询一下,能不能起诉该丈夫,需要出具哪些证据,如果离婚孩子归谁

工作人员回复:您好,经咨询县法院回复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来信咨询人反映情况是可以起诉的,但要提供施暴的证据。因涉及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先行由相关组织和部门进行调处为宜。 至于离婚后孩子归谁,需要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才可依法调解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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