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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下午,彭泽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方系从外地回家参与防汛后,遂解除对其拘留,督促其回到村里家中继续参加防汛工作。
7月21日上午,刚从防汛大堤完成巡堤工作的执行法官回到家中轮休,就接到执行案件申请人汪力电话,声称该案被执行人黄方,现已经回到彭泽县家中。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往黄方家中,将正在家中休息的黄方进行拘传。
被拘传到法院的黄方表示自己仍然没有能力履行。执行法官鉴于黄方长期在外逃避法院判决书的履行义务,决定对黄方予以司法拘留。拘留体检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方回家是为了家乡棉船镇江心村防汛工作,这段时间还要继续防汛。执行法官立即向该村防汛指挥部负责人核实,了解到这段时间黄方的确是在村里防汛,昨日才回到县城家中。棉船镇江心村是这次彭泽县洪水重灾区,目前防汛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考虑到防汛期间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执行法官决定先对黄方进行批评教育,让其知道逃避法院执行的错误行为和恶劣后果。并责令黄方暂时先安心防汛,在防汛期过后立即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黄方此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诺防汛过后一定想方设法偿还借款。执行法官遂解除对黄方的拘留,让其回到村里家中继续参加防汛工作。
2016年7月,正是彭泽县防汛关键时期,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认真执行院党组“一手紧抓防汛工作不懈怠,一手狠抓业务工作不放松,时刻兼顾防汛与业务工作”的要求,强调防汛期间的执行纪律,要求执行工作人员在防汛期间办案人员取消休假,防汛轮休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防汛期间做到防汛与执行工作两不误。(文中当事人姓名系化名)
(九江法院网 刘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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