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6月29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许,我县龙城大道水果市场旁一面馆处有二人在争执,欲有大打出手的架势,有人报了警。 民警到现场一了解,原来面馆老板丁某下午二点多在自家店里忙活,后听到门外有一碰擦的声音,他走出店往外看了下,发现是挂在隔壁家墙上的自家店广告灯箱被上面彩钢瓦掉下来碰撞发出的声音,再走近看,发现灯箱有点松动,还有一点破损,但灯仍可以亮。
面馆丁姓老板找隔壁店主说理,但隔壁店店主不在,有二个装修工在施工,一个在下面忙,一个在上面拆除陈旧的广告牌,上面工人在拆除广告牌往下扔彩钢瓦时,有一片瓦恰好碰到了面馆安装在墙上的灯箱。店主不在,丁姓老板就找施工人员理论,但施工人员以不知晓为由,没搭理他,丁姓老板上前说不解决好损坏东西一事,不许施工,后二人纠缠起来,互不相让。
民警听了双方的意见后,表示这事是二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丁某灯箱受损,没有主观故意,责令二施工人员帮助修复好灯箱,要求双方各自退让一步,不要再争执了。双方在民警的劝说下同意该方案。小事亦可上升为大事,遇事冷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