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2016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
政府资助金申请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申请工作,使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彭泽户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统招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档案库”内的高中贫困学生;
2、具体条件: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
四、申请流程:
1、2016年4-5月,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2016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收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填写《2016年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班级花名册》,在班级公示5天,并将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公示结束后,如果班级学生无异议,班主任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名,班主任和班干部在花名册上签名(签名的班干部不少于3人)。最后,班主任将申请表、花名册、班级公示照片上交学校。
3、学校将各班级提交的花名册汇总成学校总花名册,同时在学校显著位置将花名册公示5天,拍照留存。公示结束后如果无异议,学校在学生申请表上审核、签名、盖章,于6月1日前将所有申请表、学校汇总花名册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6月1日开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对每一个提出申请的学生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将走访调查情况形成材料交教育局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教育网公示7天。
5、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本人2016年全日制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大学报到后的回执单原件、大学报名缴费收据复印件、信用社存折复印件、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卡复印件。学校将所有审核后的学生材料收齐后,上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校上交的材料整理归档,10月30日前将拨款报告和花名册报县财政,由财政部门将资助金打入学生提交的信用社账户。
五、其他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上所有栏目。对资料不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享受资助的资格。
2、本地户籍、外地就读的学生必须向彭泽县任一所高中学校提出申请,由该高中学校初审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3、因家庭情况突发变故造成贫困的学生6月30日前补报申请。
4、欢迎社会监督
电话:7199306 7199209 邮箱:156383705@qq.com
望互相转告
彭泽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
(来源:彭泽教育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