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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龙城医院随意丢弃医疗废物 相关部门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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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4月11日,网友“枫可”在九江论坛发帖称,彭泽县龙城医院经常将一些存有传染隐患的医疗垃圾随意丢弃。

据该网友介绍,在彭泽县朝阳码头至自来水厂的大堤旁有许多医疗垃圾,在垃圾上有着一块写着“龙城医院”字样的小牌子。记者在该网友提供的照片上看到,一堆医疗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在一起,清晰可见有用完的输液药瓶,在药瓶上方还有一张废旧的宣传单,宣传单右下角清晰可见印有“龙城医院宣”字样。


堤岸边医疗垃圾混着建筑垃圾

“这些比普通垃圾带菌量高出成百、上千倍的医疗垃圾,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如果不对其进行严格的处理,严重危害人民健康!”该网友表示,医院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应该更清楚医疗垃圾的危害,这种把医疗垃圾随意乱丢的行为,极其不负责任。

网友反映的这些医疗垃圾究竟是不是龙城医院所丢呢?11日上午,记者拨通了龙城医院办公室的电话,想了解清楚这些医疗垃圾的来源,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表示这确实的龙城医院办公室的电话,但她并不清楚医疗垃圾的事情。记者询问能否向院长了解情况,该名工作人员说“院长不在!我还有事情!”后,便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医疗垃圾上现“龙城医院”字样

记者联系到彭泽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的欧阳股长,据其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县城医院的医疗垃圾应当集中处置。“我也看到了网友反映的情况,下午我们正准备去现场查看情况。”欧阳股长表示,了解情况后,将会进行回复。

那么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又将是如何处理的呢?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发稿前,彭泽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的欧阳股长告诉记者,目前,彭泽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去现场进行查看,垃圾确实是彭泽县龙城医院所丢,彭泽县龙城医院对此处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医院对院内的医疗垃圾进行整改。“此处的垃圾主要是一些输液瓶,输液瓶是非感染性,目前还没有造成污染。”欧阳股长表示,彭泽县医院内的感染性医疗垃圾都会放在彭泽县人民医院的暂存点,然后送往南昌集中处理。

对此,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记者 周慧)
发表于 2016-4-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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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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