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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彭泽迎来了新年里的第一场雪,但寒冷的天气并不影响彭泽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对执行工作的热情。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老赖”被执行人吴某被拘传至法院,也让吴某“实在想不到”。
2013年,被执行人吴某雇请王某等三人在彭泽某工业园区从事挖掘机作业,完工后未支付劳动报酬,为此,王某等三人将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吴某也一直未将劳动报酬支付给王某等三人。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找寻吴某未果,近期通过多个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找到了吴某的住所,结合近期的天气情况吴某晚上外出可能性较小,果断决定启动“夜间执行”机制。晚上八时许,执行局副局长赵建红带领执行干警来到了彭泽县某小区,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并将他拘传到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联系了该三案的申请人,告知他们被执行人已被法院找到,并积极听取他们对案件执行的相关意见。因一直无法联系到吴某,听闻法院雪夜抓到“老赖”的消息,王某喜出望外,主动要求到法院当面解决付款一事。王某等人认为,既然将吴某带到了法院,就必须让吴某把全部案款付清,否则今后又是一拖再拖、赖了又赖。
在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吴某再三释法析理和做思想工作后,吴某仍坚称自己暂时经济困难,需要等某工程款到位才能给付,并保证一定会在农历年前将案款交清。但是熟识吴某的王某并不买账,认为三案案款都是付出劳务的血汗钱,之前也多次找吴某催讨,但吴某都是发挥一贯的痞子品性,连人都找不到,根本就没有还款的诚意,并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随后,执行法官要求吴某当场打电话筹钱,但其只是不断地请求给他半个月的时间宽限,并没有马上还款的意思。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执行强制措施。当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吴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打电话四处筹钱未果。
在押往拘留所的途中,吴某的朋友冒着狂风大雪迅速赶到,并自愿出具一份书面保证书对吴某所欠案款进行担保,请求法院暂停对吴某的拘留措施。在征得申请人王某等人的同意下,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详细释明了保证人的法律责任,这才决定“放人”。此时,夜已时至三更,大雪也下得愈加急促,街头巷尾早已了无人迹。
事后,申请人王某等人对执行局干警寒冬雪夜仍坚守执行岗位表示了高度赞赏,并由衷地说“寒冬腊月虽冷,但你们为维护人民利益付出的实际行动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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