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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彭泽县山南和兴中央城,一名温姓民工站在70多米高的塔吊上“跳楼讨薪”被接警后赶到的治安大队长张华及众干警将溫某成功解救。
当天上午8点23分110接到报警说和兴-中央城,一名九江县男子讨薪不到就爬到70多米高的“塔吊”上要求老板付工资,治安大队长张华赶到现场与塔吊上的温某沟通,并与和兴-中央城负责协商按时将工钱付给溫某,溫某在张华劝说下,下了塔吊并安全着地。
据了解温某是九江县人因为开塔吊技术问题,多次将吊机上材料误撞建筑物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及安全隐患,老板按规定要求溫某停工,并赔偿相应损失,该男子一时冲动爬到塔吊臂上,情况十分危险。治安大队长张华赶到现场通过电话与溫某多次沟通,并说服了溫某,溫某也同意在工资款中扣除损失费,溫某下来后情绪稳定,也做了赔礼道歉,说是自己一时冲动做了错事,请人们谅解。商家也做出了让步双方已达成一致,这场矛盾通过警方的耐心调解终于化险为夷。
我们在此也希望民工兄弟们、老总们,不要遇事就走极端,尽量走法律程序,不要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中国江西网记者:刘琳、吴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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