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彭泽(江帆 记者 杨洁 朱芮华)时下越来越多的有车族加入了马路大军的队伍中。买卖二手车也是比较受青睐的一种购车方式,缓解了有出行需要的人们的经济压力。近日,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低价卖车,余款难以收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达成由被告张某支付原告赵某余下购车款1800元的调解协议。
原告赵某将自己所有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作价9000元卖给被告张某,被告当场给付购车款5000元,并就剩余购车款4000元向原告出具了欠据,并约定期限支付。到期后,被告张某给付了2200元,尚欠1800元拖欠至今未付。出于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购车款款1800元。
庭审中,被告也认可购车一事,只是目前自己无固定工作,经济较为困难,一时也拿不出1800元,希望能宽限时日。
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反复做原告的工作,劝双方各让一步,把事情解决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