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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12月21日,彭泽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让田大爷及时拿到了赡养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田大爷今年已76岁高龄,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田女士是田大爷的唯一女儿,却一直不尽赡养义务,田大爷无奈,将田女士告上法庭。2015年7月15日彭泽法院判决田女士自2015年6月起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田女士却拒不履行。2015年12月田大爷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田女士支付共计1800元赡养费。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顾及到双方当事人特殊的人身关系,采取强制措施容易进一步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于是采取打电话的方式和田女士多次沟通,希望她能自动履行赡养义务。却不料田女士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还故意挂断执行法官的电话。再打她电话,就直接关机,想以此来逃避法院执行。考虑到田大爷的经济情况实在不容耽搁。12月21日,法院执行人员在某商场里找到田女士并将其带回了法院。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田女士自动履行,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但田女士找各种理由说没钱,言语上与执行法官多次顶撞,始终不配合法院执行。田女士如此蛮不讲理,这样下去,不仅法律权威尽损,而且田大爷的赡养费也将没有着落。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法官请示领导并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眼看自己马上就要戴上手铐,田女士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急忙打电话通知朋友送来现金,提出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鉴于田女士有所悔悟,且缴纳了全部案款,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之后,解除了对田女士的控制。随后,执行法官将1800元案款送到田大爷手中。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彭泽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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