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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住校仍要交住宿费
彭泽二中:这样做是为了学生安全
开学伊始,彭泽县就有家长向浔阳晚报8530000反映,称自己是周边乡村的,到县城租房陪读,可是该县二中仍收取他们住宿费。“我们带小孩在县城租房住,并没有住校,可是学校以不交住宿费不给报名要挟我们交了三个学期的住宿费。”
9月1日上午,正值学校第一天开学,记者在彭泽县二中大门口见到了几名投诉的家长。几名女士告诉记者,她们的小孩有的读高一,有的高二,为了小孩读书,专门从农村来到县城租房陪读。
据家长刘女士介绍,她小孩今年读高二,之前已经交了高一两个学期的住宿费,今年又要交155元的住宿费,不交不让报名。
另一名家长陈女士也表示,她的小孩也在读高二,和刘女士因陪读而相识,因为大家都在学校旁边租房陪读,平时都会互相交流小孩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学校强制收取住宿费一事,都很气愤。
记者了解到,和刘女士一样在彭泽县二中附近租房陪读的家长还有许多,他们的小孩虽未在学校住,仍按“规定”上交了这笔住宿费。
随后,记者来到县二中校长办公室。该校的汪校长解释,二中的留守学生很多,学校之所以规定必须在学校住宿,重要是为了学生安全考虑,且便于管理。对于陪读生,学校原则上是开学统一收取住宿费,等以后学生向学校申请后,再由各班级将钱退回。
不过,汪校长表示陪读生的家长一定要到学校签字,证明家长是在学校外租房陪读,防止以后出现问题好划分责任。
来源:九江新闻网(记者 吴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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