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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互转告,2016年彭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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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2016年度彭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时间为2015年9—12月.
一、低保对象在每年9月份办理参续保手续:请携低保证、低保存折、医保证、户口本等到县社保局医疗经办窗口办理。
二、正常续保的城镇居民(即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已在县农业银行缴纳)参保缴费时间为9-12月份,请参保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医保证、卡到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成年人120元,未成年人120元。超过规定时间段办理的视为补保。
三、新生儿办理日期为自出生日开始三个月之内,请携带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段办理的视为补保。
四、中断缴费。1、低保对象中断缴费需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具体补缴参照补缴明细;如从其他地方或其他统筹地区转入请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凭证。2、非低保对象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需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请携带户口本、一寸彩照一张或医保证到县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参续保手续,具体补缴参照补缴明细;如从其他地方或其他统筹地区转入须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缴费过程中请注意核对您的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医疗保险号、缴费金额等)。一旦缴入无法退返,缴费成功后请将银行缴费单粘贴于医保证内或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社保局经办窗口:山南新城区人社局大楼后一楼  电话:566715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明细

成年人  未成年人

2007年93元  2007年30元
2008年93元  2008年30元
2009年50元 2009年10元
2010年50元  2010年10元
2011年50元  2011年15元
2012年70元  2012年35元
2013年70元  2013年35元
2014年70元  2014年35元
2015年70元  2014年35元
合计:616元  合计:235元

2016年度缴费标准为:
成年人120元,未成年人120元。

  彭泽县社保局
发表于 2015-8-2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提前告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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