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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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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12日-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并于6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对照检查,深刻查找原因,坚决进行整改。2个月来,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经省委巡视组审核同意,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彭泽反馈的意见,县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6月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彭泽反馈会的当天,县委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7月31日,又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下步整改工作,真正把全县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对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上来。二是强化整改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整改工作由县委书记孙金淼同志负总责,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分解为4个方面9项(后又细化为12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牵头负责同志均由县委常委担任,而且每项整改,由牵头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保证整改工作有序实施。三是落实整改载体,扎实推进整改。为了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研究决定,以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整改。分别开展了三个专项活动:一是从5月份开始,开展了“双联双覆盖”活动。通过县直机关党支部联系农村基层党支部,县直单位党员联系农户,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户“全覆盖”。全县241个县直机关党支部3024名党员,联系覆盖农村基层169个村(分场)党支部和43587名农民,切实帮助农村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此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从6月份开始,全县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黄涉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干部参与打牌赌博问题;三是针对若干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全员参加组成若干调查组,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同时着眼长远,重点加强了《彭泽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彭泽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性建设,从多方面入手,着力整改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督查调度,确保整改效果。为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县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效果,我县强化了督查调度工作。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对照方案的要求,对各牵头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认真督查,积极跟进。在督查中发现整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报县委牵头项目负责人进行调度,对整改工作形成强力推动态势。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0项)

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纪违规现象。一些工程项目缺乏科学决策,为赶进度,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是‘边设计、边申报、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一是加强建设程序监管。制定了《彭泽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彭府发〔2015〕4号),对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投资概算预算决算、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坚持“立项—评审—招标—施工”的原则,未经发改部门批复和财政部门评审,不进行招投标,不开工建设,不拨付建设资金,全面禁止“三边”工程,依法依规推进项目。三是严格项目投资控制。严格按照“项目概算以发改部门审批为准,项目预算以财政部门评审为准,项目决算以审计部门决算审计为准”的原则,从严把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进一步控制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防止工程项目超概算。
2.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总承包制、围标、直接指定施工队伍、转包等问题。”研究制定《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彭府发〔2015〕3号)。一是严格招标方式的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政府投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工期紧和资金短缺需垫资等为由采取邀请招标或不招标,不得肢解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坚决杜绝规避招标行为。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改进招投标流程,取消现场报名;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实行投标保证金多银行多账户收取制度。三是加强标后监管,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六大员)、驻场监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和现场电子考勤制度,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负责,作为工程建设档案存档备查。
3.关于“一些工程建设中存在权钱交易的现象,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员存在收受贿赂问题。”一是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今年来,县委通过签字背书、约谈、廉政教育谈话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全县形成了层级清晰、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今年1-7月,县委和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及进行廉政教育谈话21人。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尽职尽责。今年来,全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的主体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及“回头看”活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切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填报有关利益冲突具体问题的填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组织好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7月份,全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8件(含省委第二巡视组批转70件),同比增长97%,初步核查问题线索44件,同比上升15.8%,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同比上升22%,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在这些案件中,因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钱权交易而受到免职处理并给予党纪处分2人。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干部打牌赌博风气较浓,同城吃请、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制度。在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强力推行公务卡结算等11项配套制度,特别是2013年我县出台《彭泽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前三年平均数为基数,按照全县平均下降30%的标准,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控制数,对超控制数部分一律不予报销,还全面取消了村级食堂,实现村级“零招待”。并强力推行公务卡结算,今年上半年全县公务卡结算达2400多万元,从根本上堵住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等漏洞。这样实行关口前移,预防在前,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县公务接待费继2014年平均下降30%的基础上,今年仍呈下降趋势。1-6月份,全县“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1845.4万元,同比下降14%,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数1071.3万元,同比下降17.2%,车辆运行费实际发生数774万元,同比下降7.7%,且今年目前尚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二是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如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红包”治理等专项检查。从2014年起,我县每年开展一次落实《彭泽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情况监督检查,当年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超控制数等问题13个,县纪委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约谈乡镇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9人,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到位。在2015年对全县63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专项检查中,未发现一例违纪违规行为,效果非常明显。通过多种专项监督检查,着实提高我县各项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三是扎实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黄涉赌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份开始,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公安局为主,通过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至7月底,全县共立涉黄刑事案件2起,刑拘2人,涉赌刑事案件3起,刑拘2人,查处涉黄涉赌案件73起,查处违法人员141人,其中行政拘留73人,罚款66人,收缴淫秽光碟169张,对全县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全县打牌赌博风气明显好转。目前,该专项整治活动仍在持续深入。四是建立作风建设和明查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餐饮酒、公款旅游及其他奢侈浪费等行为,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自行暗访、交叉暗访,以及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参与开展明察暗访,使逢节必查成为常态。今年共开展明查暗访1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并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6名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领导进行了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5.关于“农村基层一些矛盾纠纷没有及时化解。”一是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开展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活动,印发了《关于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彭办字〔2015〕59号),对排查出的18个重点信访问题全部由县领导包案,实行一包到底,直到问题解决。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双联双覆盖”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通知(彭字〔2015〕11号),以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双联双覆盖”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力度,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据统计,目前已经进农村结对帮扶群众10872人,已解决各类问题70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管,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在全县部分村试点推进“村级民主议事厅”建设。出台《彭泽县“村级民主议事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使村级组织议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参与面,增强村务公开透明度。五是进一步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活动中需长期解决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切实兑现承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6.关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的通知》(彭组发〔2014〕7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条件、选任方式、报批程序等,杜绝了乡镇党委随意调整以及党组织书记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印发了《彭泽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办法》(彭组发〔2015〕13号)文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巩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有效解决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制度机制不健全、办公议事不规范、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三是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保持村干部队伍稳定。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彭发〔2012〕2号)文件精神,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递增。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门予以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全面落实村(居)负责人养老保险,逐步探索实行村级副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每年选聘3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编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2015年计划选聘6名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编,目前完成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四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按照省委组织部“五星创评”工作要求,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倒排,确保整顿一个、转化一个,转化一个、提高一个。五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后续工作。严格按照《彭泽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彭办字〔2014〕88号)文件要求,督促乡镇做好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后期选举工作。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服务群众本领和依法自治能力。
7.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一是把好干部选任动议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充分酝酿后,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二是严控干部调整面。注重科学、全面的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增强班子配备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严格按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调整数量和频率的有关要求选任干部。调整干部前,方案坚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审批,并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办理。今年上半年,仅调整干部1次,共12人。三是注重调动不同层级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统筹把握好县乡干部使用比例,注重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同时,新设置乡镇非领导职数66名,将用于对年龄偏大、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
8.关于“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缺失,归档材料审核不严。”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保存、查阅、转递等管理机制,查借阅档案、转递档案、接收材料等都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并登记在册,使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入有来源、出有去向、查有记录”。二是对缺失的材料及时催收补充。结合全省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门制定《彭泽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彭组发[2015]18号),抽调1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采取“初审+复审”、“两名初审+一名复审为一组”的工作方式进行专项审核,目前已完成部管档案的初审工作。三是完善归档材料审核手续。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现有材料进行仔细甄别,核实核准干部关键信息,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对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材料等,经组织认定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归档。
9.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协调。矶山工业园一些企业污水废气处理不当,污染了环境,给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一是立行立改,针对矶山工业园内的企业污水废气处理不当问题进行重点整改。污水处理方面,日处理1.5万吨的综合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部完工,16家涉水企业已完成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于5月20日按照三级标准开始进水调试,5月23日按照一级B标准开始排水,日进水量达到3200吨左右。目前的调试运行的情况表明,污水厂的设计工艺流程可以满足处理要求,外排水稳定达标。当前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方案已初步形成,将尽快实现正式运营。同时,加强园区各企业污水治理系统的运行监管,杜绝超排、直排和偷排行为。废气排放方面,在去年矶山工业园区废气治理的基础上,从2月25日开始,全县开展了矶山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经过此次行动,20家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分别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落实环保治理项目312个,投入整改专项资金4031.5万元,其中废气治理项目54个,园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意见,矶山工业园区下步将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整改:1、在目前开展全园区废气监测的基础上,邀请江苏省环境工程科学院的专家来园区为企业“问诊把脉”,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编制《污染治理方案》,从工艺设备和处理能力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2、适当提高新上项目的入园“门槛”,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不予审批投资少、污染大、能耗高、污染难治理的项目,在项目源头上把好关。3、按照“提升一批、治理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现有的园区企业分门别类,分步治理。对环境意识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自动化水平。对基础条件较差,设备工艺相对落后的企业,采取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予以关停。二是全面出击,对包括矶山工业园区在内的全县所有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坚持“两个凡是”原则,重点治理、重拳出击,强化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凡是污染排放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关停;凡是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一律限期整改到位。对各类环境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成立了矶山工业园区、彭湖湾工业园区、乡镇企业3个环境保护检查工作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在产的156家企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12家,停产整改12家,关停企业2家;征收排污费210万元,立案查处18起,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18份,处罚79万元。通过这些严厉措施,表明县委、县政府整治环境污染的坚强决心,也使企业的环保意识得以加强。三是标本兼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确保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在加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清理、畜禽养殖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园区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大新《环保法》执行力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彭泽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待修改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加大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考核要求,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源保护、耕地保有量等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到县域经济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四是以民为本,迅速启动化工园区周边村民搬迁工作。为彻底改善矶山工业园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我县启动了矶山工业园区第三期405户居民的征地拆迁工作,自5月27日成立十个工作组推进以来,截止目前,已累计签约拆迁户370户,倒房360栋,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全部搬迁任务。
10.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协调。县内矿山较多,开采缺乏科学论证,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运输造成道路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应强烈。”一是加强管理。一方面,成立了彭泽县采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制定了整治方案,对露天采石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矿山从矿石开采、安全评价、环评、水土保持、矿山用地、林地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动态巡查和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采石矿山越层越界开采和超量开采行为,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允许开工生产,并且计划全年关停矿山企业9家。另一方面,全县所有矿山都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按照规定存储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保证金,从制度和资金保障入手,促使采矿权人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责任义务。截至2015年7月底,县级发证矿山已累计存储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800多万,省、市发证矿山也累计存储保证金200多万元。二是规划引导。编制完成了《彭泽县露天采石场矿业权设置专项规划(2015—2020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我县境内石灰石和建筑用石资源分布特点、资源潜力、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以及露天采石场现状,对全县露天采石场资源开发作出总体安排与科学合理布局,建立健全露天采石场退出和有序进入机制,做好露天采石场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工作。到2020年实现露天采石场全面规范,矿山数量控制在15家以内。三是升级产业。鼓励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改变当前传统矿业粗放经营模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三率”指标水平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效率,提高深加工程度,由原材料初级产品为主的生产模式向原材料深加工为主的生产模式转变。四是治理道路。成立了彭泽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治理全县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制定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对石料运输车辆从“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两方面进行检查把关,对发现存在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并对货运源头采石场进行停产整顿重罚直至关停。建设了四个固定检测站,对所有运输石料车辆过磅称重通行,对矿山货车运输实行限载、限高、限时、限速、限量等“五限”,最大程度减少货车运输对道路的破坏和对公路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此外,针对路面破损严重的路段小黄线,现已完成了该路段(小屋陈至天顺矿山)14公里破损路面修复工作,对破损严重的彭湖高速至彭泽县城连接线工程,现已启动该维修工程的前期工作,预计8月开工,10月前完工。

(二)正在进行整改年内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共2项)

1.关于“超编和超编进人问题。”目前,全县党政群机关超编174人, 2017年底将全部完成消化。除有55人到龄退休外,对剩余119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逐步消化。一是严把进口关。所有单位一律不得超编进人,人员逆向调动一律不予办理。二是理顺人员关系。凡县直机关到乡镇、事业单位任职未转关系的,按人随岗走的原则,其行政关系、工资、编制一律转到任职单位(33 人)。三是乡镇工作未满5年公务员调入县直机关的,一律调回原服务乡镇(13人)。四是对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摸底,本人愿意调至乡镇担任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可调入。今后乡镇改非人员一律不得安排到县直机关(8人)。五是选拔优秀年轻机关干部至乡镇工作或任职(10人)。六是加大清理县直机关吃财政“空饷”人员力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20人)。七是对不具有公务员身份而占用行政编制的人员,其行政关系、工资、编制一律转到本部门下属编制对应单位(35人)。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为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摸清底数,动态掌握。综合汇总全县超职数配备情况,每次调整干部都对超职数情况适时更新,动态掌握,实时监控。三是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制定5条消化计划,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个整治、逐人消化。上半年,仅通过1次调整,共消化正科2名,副科3名,科级非领导2名,超额完成了阶段性消化整改任务。整个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在2015年12月前,消化正科2名,副科6名;在2016年9月前,消化正科8名,副科15名,非领导职务4名;在2016年12月前,消化正科5名,副科7名,非领导职数9名;在2017年6月前,消化正科5名,副科8名;在2017年9月前,对剩余的超职数配备干部一次性集中消化,消化正科5名,副科9名,确保整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力争提前完全消化到位。

三、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的打算

巡视意见反馈以后,县委通过认真扎实的整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这些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有些整改工作仍在继续,有的还需要较长时间完成,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县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重点将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整改到位,决不罢休。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县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确保年内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继续抓好专项活动,扩大活动成果,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委将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县、乡纪委积极协助县、乡(镇)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当前正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双联双覆盖”活动,在扎实推进“一带三区”建设、加快彭泽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问题,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为彭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共彭泽县委
2015年8月17日

发表于 2015-8-2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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