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外工作,今年暑假难得回来一次,前不久晚上去彭泽中心广场玩,看到不少大妈们在跳集体舞(不是那种统一着装的),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也试着跟着她们后面跳,几分钟后,一位大妈走到我的旁边,直接问我想跳么,想跳就得交钱,每月20元。我顿时愣住了,这种自由开放式的集体舞,也要收费么? 既没有教练,也不见什么高级音响设备,凭什么每月收取20元?如果仅凭电费来找这个借口,我想这是不足以让人信服的。彭泽中心广场的建立,原本是政府让百姓自由轻松休闲场所,是一项惠民工程,如果成为了某些人赚取金钱的工具,那就是一件可悲的事了。但愿这次回乡的小经历,不足以改变我对家乡彭泽的印象,因为我热爱着我的故土,我希望我的家乡彭泽成为一个文明宜居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