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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男子开奔驰还想做老赖,强制执行还了欠款又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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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7月20日上午8时许,在彭泽法院庄严明净的法官约谈室里,四名神情威严的执行法官,震慑着一位面露羞愧和敬畏的“奔驰男”。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位“奔驰男”系该院一件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他手捧一大叠现金,当场缴清了全部案款,并诚心接受了1万元的罚款惩戒。至此,一件立案不足一周的执行案件得以迅速圆满解决,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事情还要从陈诚与李玉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说起。陈诚与李玉经朋友介绍相识,2014年1月底,陈诚因做木材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李玉借款15万元,并出具欠条,约定月息2分,于2015年1月30日前还本付息。债务到期后,李玉屡次催讨,陈诚均以种种借口拖欠不付。2015年4月28日,李玉无奈之下只好诉至彭泽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陈诚按约还本付息。经过法官不懈的精心调解,2015年6月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诚当日向李玉给付欠款6万元,本金9万元及利息1万元于2015年6月30前一次性付清,其余款项李玉自愿放弃;陈诚给付6万元欠款后调解协议即生效。
   然而,时至6月30日,陈诚未按生效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7月14日,李玉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陈诚的财产线索,即一辆奔驰小轿车。案件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局李行富局长高度重视,声言“要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威严,对这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务必穷尽执行强制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接收该案后,执行法官即时找到了被执行人陈诚,责令其立即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三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场确认了将其手机号码作为可联系送达的方式。同时,迅速展开布控,到银行、车管、房管、工商等部门办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已于2015年5月22日将其名下的一辆奔驰汽车过户登记到其父亲名下。据此,查实了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情况。
   7月17日上午8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诚预留的可联系送达的手机号码拨通电话,欲再次责令和提醒其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但间隔拨打多次均无人接听,最后该手机还被直接关机。为此,执行法官只好以短信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最迟于2015年7月20日下午6时前带上案款10万元及1400元执行费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缴款,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作回应,逃避执行之故意昭然若揭。
   7月18日、19日,对于执行三庭的全体执行法官来说,这注定是一个内心难以平静的周末。经过多方打听和调查,执行法官准确掌握了被执行人陈诚还在彭泽县某社区某单元5楼某室居住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绷紧的神经和沉重的心情这才稍作宽慰。
   7月20日早晨6点半,当城市的道路还没那么喧嚣,树上的知了还在“呢喃”细语,执行三庭的五名执行法官就如同“天降雄狮”一般,将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陈诚堵在了其自家门口,并由一名执行法官控制了停在露天停车场的奔驰小轿车。
   伴随着警灯的闪烁,被执行人陈诚被依法带到了该院法官约谈室。基于执行法官的  一番细致入微的释法明理和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力量,被执行人陈诚终于认识到自己恶意转移、不实申报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过错行为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接受了1万元的罚款处理。这才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徐学风
发表于 2015-7-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
我也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上面说的就是发生在我们县法院的事情.这充分说明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法官的权益的不到保障,当事人总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现在一点可怜的经费都不能保障了,多么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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