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家住彭泽县龙城镇的吴大妈,在镇上买了块地盖房子,17年过去了,吴大妈突然想起,当初盖房时相关手续都是齐全的,但房产证一直未去办理。不久前,吴大妈拿着相关手续去当地房产局办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手续不齐全,未办理土地规划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办理房产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5月2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手续不齐全?当时所有的手续我都是按规定办的,办理了土地规划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发票都还留着。”吴大妈说,当年她交完钱后,办理土地规划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时,只交了钱却没拿到证。近期,吴大妈带着发票来到当地土管所,想要把土地规划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给补办起来,结果却让她很不解。“我去土管所补办证,对方却一直在推脱,具体原因也没说明白。” 吴大妈告诉记者,当初买地做房时,是当时时任镇长手上办理的,并告知先交钱后,两证才能拿到。“当时自己也没放在心上,可几个月过了,还没有把证给我,也多次找了镇长询问此事,他却一直含糊其词,并称两证拿不拿都无所谓,只要把钱交了就可以。心想,镇长都这样说了,也就没把这事放心上。” “由于当年的疏忽,虽然交了钱,两证却没拿到。”吴大妈感慨道。既然当时交了钱,为什么现在无法补办手续呢?为了解具体情况,本网记者联系到彭泽县龙城镇规划站站长,吴站长告诉记者,关于补办土地规划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事,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并非镇里不给办理,而是这个情况确实属于违规行为。 “当初她建房就是违规行为,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管理不严格,加上她与当时的镇长关系比较好,所以就睁只眼闭只眼让她把房子盖起来了。因属违规建房,当时两证就迟迟没拿到手。”吴站长告诉记者,目前政府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再以农民建房为理由去私自建房,如果她要补办房产证,就必须按照商业用地来办,可因为价格就高出许多,吴大妈不能接受。(图文无关) 来源:九江新闻网 (本网记者 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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