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产父女反目,姐弟成仇,对簿公堂亲情显得格外凉薄。2015年5月4日,彭泽法院审理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亲情回暖,握手言和。 事情的发生要从2006年李丽(本案原告)大学毕业时说起。彼时的李丽刚刚从医学院学成归来,不愿进入公立医院过着“一眼就能看到头的生活”的她决心回家乡彭泽自立门户开诊所。有了雄心壮志,更重要的是施行。开诊所第一个要做的便是租门面,李丽家虽略有家底,但要一次性拿出20万来,还是非常吃力的,这时候也有人开始劝她,刚毕业的小姑娘野心不要这么大,找份安稳的工作就行了,你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开得起一个诊所?越是被劝服,李丽心里那股不服输的冲劲儿就越来越强,别人说我不行,我偏要证明给他们看!就这样,李丽做出了一个当时看来惊人的举动:贷款10万,与另一个朋友合伙开起了属于自己的诊所。 “如果早知道连最亲的人都信不过,我当初就不会写父亲的名字!”庭审现场,李丽感慨万千。原来,一切的发生都归咎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问题。当年,虽是风风火火敢想敢做的“女汉子”一枚,李丽的内心还是欠缺成熟的,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内心不免忐忑,也是出于对家人的信任,李丽选择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写在父亲李建国(本案被告)的名下,后来朋友退出了合伙,李丽将股份买下,等于房子的全部产权都在父亲名下。但她忘了,自己还有个不成器的弟弟,给未来埋下了“隐患”。 说起李丽的弟弟李强(本案被告),怎么形容呢,就是上学的时候打架翘课,高中勉强毕业就选择“闯荡江湖”的不省心的孩子。几年都没混出名堂的李强,偶然得知姐姐的诊所竟然是写在爸爸的名下,不禁生出了不该有的歪心思:房子是爸爸的名字那就是爸爸的了,反正姐姐到时候都是要嫁人的,所有家产不还是要给我这个儿子。李强乐滋滋的想着,越想越得意忘形,就在2012年的一次家庭聚会中,当所有亲戚又按照“惯例”开始数落他的时候,李强大咧咧的反驳道:“反正到时候姐姐的房子归我,我还用愁以后的日子吗?”登时,李丽马上警觉的问:什么房子?李强满不在乎的说道,不就是你的诊所吗,我知道是爸的名字,爸的不就是我的。那都是我借的钱!我出的钱!李丽心寒至极,当场吼道。问题彻底暴露了出来。 自此之后,李丽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应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回来。弟弟说的那番话,先不说会不会这样贪心,光有这想法就令人后怕。而父亲,自己也曾侧面问过,父亲含糊其辞的回答更是令李丽胆战心惊。凭良心说,自己从来没有防备过家人,但他们的举动却是在算计自己。李丽越想越伤心,这还是自己最爱的父亲、最爱的弟弟吗? 眼看着弟弟马上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却还是一事无成,父亲会不会为了这个儿子而弃自己女儿多年的血汗于不顾?李丽对此毫无信心。2014年4月,李丽终于按捺不住焦虑与担心,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弟弟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房产为其个人所有。 当得知该案诉讼的双方为父女、姐弟关系的这一特殊案情时,承办法官暗下决心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以调解结案,化解亲人恩怨。此案在送达法律文书期间,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冷处理,采取“单方面”的调解,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面对双方僵持尴尬的局面,承办法官不灰心、不畏惧,苦口婆心地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解“家和万事兴,家分万人欺”的道理,并宣传有关房产方面的法律和政策,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趁热打铁”采取热处理,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严肃批评了第二被告李强:男子汉大丈夫,不想着怎么保护至亲的姐姐,反而打着如何“坑”姐姐的算盘,像个做弟弟的样子吗?对第一被告李建国,承办法官也有所嘱咐:自己的女儿开诊所打拼事业很不容易,作为父亲应该教导弟弟向女儿学习,而不是一味惯宠。终于,被告李建国承认购房的所有资金均是女儿李丽所出,并且主动提出将房子重新过户到李丽名下。李强虽仍不懂事,有所不甘,但终究还是亲情浓于一切,也向姐姐低头认了错。这一对父女、姐弟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房子的本来功能是居住,但近几年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房子成了老百姓家中价值最高的财产,也因此成为割断人间亲情的一把利刃。父母子女为争房产反目成仇,兄弟姐妹为分割房产闹得水火不容,一桩桩亲情官司围绕着冰冷的房子拉开帷幕。法官希望,房产之争最好能通过调解解决,千万不要让亲情输给房子,因为亲情才是无价的。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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