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热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663|回复: 3

九江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2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近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下发《九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文件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资金监督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我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对象为本市2014∽2015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公务、邮政、物流、环节、电力和服务等)和私人消费者,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九江市办理机动车登记,过户的新能源汽车不得申请。

补贴标准按照《九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执行,按车辆类型分为1.4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补贴资金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将申报资料交至所在地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补贴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私人消费者补贴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给九江市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补贴资金的价格销售新能源汽车给私人消费者。

据悉,我市新能源汽车首先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2013∽2015年每年由市财政出资购进100台新能源公交车,目前2014年新购车辆已有50辆完成采购手续,另50辆正在进行招标。
发表于 2015-4-2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衡阳
{:1_249:}{: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4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什么东西都要科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4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按车辆类型分为1.4万元至10万元不等   个可否明确细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彭泽热线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个人 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
本站不对网友所发言论的真实性做出评价,也无权删除(反动、色情、政治、垃圾广告帖等除外)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权,请立即联络我们。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的歉意。
本站法律顾问: 陈银山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