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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夫成网上逃犯,女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4月7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许原告朱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朱某于2013年2月11日在外务工时经朋友介绍与被告陈某相识,相识半个月后便同居生活,同居后不久便怀有身孕。2013年6月6日,双方便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3年11月10日,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不久,陈某便在外与另外一名女子同居并生了一个女儿。2014年4月,陈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追逃,至此双方中断联系,现原告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自由恋爱结婚,但恋爱不久便结婚生子,夫妻感情基础薄弱,后原、被告双方中断联系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许离婚。鉴于被告地址不详,故对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暂不宜处理。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周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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