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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政策:
1、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2、个人缴费档次和标准:共12个档次,年缴费标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个人自愿选择,每年可以变更,鼓励有条件的选择较高标准,可以多缴多得。标准会随着经济发展调整。
3、缴费年限。2011年7月政策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个人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养老金(只有基础养老金);2011年7月不足60周岁,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需从2011年开始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60周岁那一年止;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可只交足15年,也可以一直交到60周岁。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4、政府补贴标准:按照12个档次,相应政府补贴为:30元、35元、40元、45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选择500元缴费标准比选择400元多15元补贴。
5、建立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都记录在参保人的个人帐户中,且每年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累计缴费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
6、缴费方式:从2015年开始不再上门代收保费,由参保对象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按自己当年选择的缴费标准,将保费存入(或汇、转入)到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专用存折内。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可补(换),无卡人员可先到信用社办专用存折,再统一由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制卡。集中缴费期为每年3月—5月。缴费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0日。
7、养老金发放条件: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且按规定交了保费,从满60周岁的下一个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终身领取。如;某个参保人2015年8月份满60周岁,则从2015年9月份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8、养老金发放标准:个人养老金月发放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缴费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基础养老金和省县政府基础养老金组成,中央政府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由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省县政府基础养老金从2015年1月起发10元。也就是从2015年1月开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月80元。(2014年7月—12月,2015年1月以来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都会补发,补发时间和按80元标准正常发放时间最近会有通知)。中央和地方政府基础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财政负担能力适时调整。
希望大家向您的亲人、朋友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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