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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深山老者

龙城天街营销抽奖原来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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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笑云 发表于 2015-1-25 12:54
一年车辆使用权,是有这种奖品的,倒谈不上是奇闻...
活动时如果没有明示奖品是一年使用权,就可默认是奖励 ...

{:205:}{:17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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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看了东北一哥在监狱约炮的新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一个囚犯,身陷囹圄,即使电网高墙也不能阻挡人家对美好生活的墙裂渴望。问题是,人家哥们不仅渴望,而且还行动了;不仅行动,而且成功了;不仅成功,短短几个月竟成了七个;不仅约了,人家还财色双收!并且,更为励志的是,一个囚犯,竟能在警察的值班室睡了警察的老婆!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人家根本没编高富帅的谎言,而是坦诚地以囚犯的身份,让情人带钱到监狱赴约。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困难,还有什么理由抱怨业绩难做?我们不要为困难找理由,只为成功找方法。加油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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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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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现在的开发商真的是什么手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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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上半年是龙城国际,下半年是龙城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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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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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江西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彭泽县龙城天街项目部侵占业主利益百般抵赖拒不承认错误。龙城天街项目部的售楼处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申报审批属违建。售楼处在修建前未与已经购买商铺的业主协商并且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修建违法建筑造成商铺临街面门脸阻塞遮挡。使商铺失去重要的临街门脸。失去原有临街商铺的价值。因业主本人长期不在本地所以项目部就长期隐瞒至到业主过年回家才看到,生与江西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城天街项目老板洪姓老板交涉过程时,洪姓老板本人百般狡辩抵赖要业主承认售楼处不是违法建筑。(着实搞笑业主有何能力确认你的售楼处是否为违建,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为什么要逼着业主来判断确认)如果业主不承认就不出面和业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此无赖的企业老板真是有损彭泽县政府重点工程的名声。
请各位已购买此项目的业主和准备在此置业的同胞请你们自已多留意你的利益有多少被侵占。另此项目的公摊面积达到50%(例如你购的45平米的铺,你实际使用面积只有30平米,其中15平米为公共摊面积)这也严得侵害业主利益。按行业通行的标准,公摊面积在15%-20%是合理的公摊面积。
从其它渠道了解该项目现在官司缠身,严重资金紧张,项目长期属于停滞状态或是动一下停一下的状态。请大家擦亮眼睛谨慎选择。

                                           一位亲历业主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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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江西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彭泽县龙城天街项目部侵占业主利益百般抵赖拒不承认错误。龙城天街项目部的售楼处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申报审批属违建。售楼处在修建前未与已经购买商铺的业主协商并且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修建违法建筑造成商铺临街面门脸阻塞遮挡。使商铺失去重要的临街门脸。失去原有临街商铺的价值。因业主本人长期不在本地所以项目部就长期隐瞒至到业主过年回家才看到,生与江西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城天街项目老板洪姓老板交涉过程时,洪姓老板本人百般狡辩抵赖要业主承认售楼处不是违法建筑。(着实搞笑业主有何能力确认你的售楼处是否为违建,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为什么要逼着业主来判断确认)如果业主不承认就不出面和业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此无赖的企业老板真是有损彭泽县政府重点工程的名声。
请各位已购买此项目的业主和准备在此置业的同胞请你们自已多留意你的利益有多少被侵占。另此项目的公摊面积达到50%(例如你购的45平米的铺,你实际使用面积只有30平米,其中15平米为公共摊面积)这也严得侵害业主利益。按行业通行的标准,公摊面积在15%-20%是合理的公摊面积。
从其它渠道了解该项目现在官司缠身,严重资金紧张,项目长期属于停滞状态或是动一下停一下的状态。请大家擦亮眼睛谨慎选择。

                                           一位亲历业主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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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主要表现:

    一是任意分割拆零、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二是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三是违规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我们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以售后包租等形式购买商品房有风险,投资须慎重。

   一、具体表现形式

    售后包租是指开发商向购房人承诺,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房,由开发商承租或者代为出租并支付固定年回报的销售方式。返本销售是指开发商定期向购房人返还购房款的销售方式。分割拆零销售是指开发商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出售给购房人的销售方式。

    这些销售行为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或者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式百货商场、产权商铺等。具体宣传形式有:“统一经营、原价回购”、“提供每年8%的物业补贴”、“银行担保年收益9%”、“年均租金8.5%”、“至高保障下的零风险投资”、“解体风险”、“安全创富平台(商铺)”等。

    二、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涉嫌违法

    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以及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涉嫌违反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商品房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存在五大风险隐患

    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一是可能存在欺诈,开发商在以所开发的商品房屋为担保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时,向购房者销售该项目,有的甚至是携款逃匿;二是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将资金挪用到别的项目上,一旦项目运作的某一环节出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三是项目建成后经营不善,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没有现金流兑付;四是所购商品房屋位置不确定,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五是往往涉及复杂的权利关系,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等。

    据了解,一些城市以售后包租方式销售的项目因上述原因,已经无法兑现销售时的承诺,引发了纠纷。

    四、购房者要强化投资风险防范意识

    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以售后包租方式投资于房地产。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做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建议最好借助房地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力量,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同时,也提醒已经以售后包租等方式购房的业主,一旦发现开发商蓄意诈骗、携款逃匿,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开发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兑现回购或支付回报承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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