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结发妻子为了他人,要与富翁丈夫离婚。岂料丈夫坚决不同意,无奈妻子只得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告秦玉梅与被告王丰收离婚,婚生女王艳艳随原告秦玉梅生活,原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 经过15天的举证期,该案于12月5日上午8点30分在彭泽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最终,经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妻子秦玉梅与丈夫王丰收于2004年元月6日在彭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现今结婚整整十年,属锡婚的行列。秦玉梅与王丰收结婚时家境很不好,因此丈夫对于妻子很是感激,于是在婚后丈夫拼命的赚钱,想给妻子和女儿更好的生活。如今丈夫已经拥有多家建材公司,身价过千万。丈夫事业好了,人也是越来越忙,就导致了没钱为了钱忙,有钱亦为了事业而忙,很少有时间关心妻子和女儿,一个月也没空回家吃几次饭,只是天天叫人往家里送东西。 现在不用出去工作了,女儿也到寄宿学校上学,妻子每天只能等着丈夫回家,可丈夫很难才回一次家,如此妻子心里很难受、空虚。为了摆脱这种生活,妻子与“暖男”魏某合开了一家花店,慢慢的妻子所有的生活都与花店联系在一起,与魏某每天朝夕相对,魏某也对其关怀备至,从生活起居到秦玉梅的饮食,事无巨细一一安排的好好的。 2014年9月,魏某向秦玉梅表白,秦玉梅表示满口答应,并表示马上就和丈夫离婚,可是没想到遇到丈夫的反对。2014年11月16日,秦玉梅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庭审现场,丈夫激动的问妻子,为什么要为一个什么都没有,什么都给不了妻子的男人和自己的锡婚丈夫离婚? 妻子回答,虽然他没有很多钱,但他就是我的阳光,能给人温暖感觉,他细致体贴、能顾家、会做饭,更重要的是他能很好地理解和体恤别人的情感,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我,是一个标准的“暖男”我要的就是这些。你虽然有钱,但给不了我陪伴和温暖,与你结婚的十年,真正在一起才不到2年的时间,我跟你说过,我们不需要那么多钱,我只希望我们每天开开心心的。现在我,找到了我需要的人,你就放过我吧。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随被告王丰收生活,被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李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