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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父母离异孩子最受伤害 调解安慰孩子幼小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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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高,还有更多的家庭处于离婚的边缘。很多父母坚守婚姻的理由仅仅是: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当巨大的个人牺牲已经无法带给为父母者幸福时,他们也已经缺失带给孩子爱和温馨的能力; 爱和温暖比婚姻完整对孩子更重要,宁可孩子生活在温馨的不完整家庭中,也不要孩子生活在冰冷的“完整”家庭中。此时,选择离婚,或许对父母、对孩子都是一种解脱。11月27日,彭泽法院马当法庭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就是围绕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
原告陶玉起诉与丈夫石周离婚,被告石周也承认两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离婚表示同意,同时要求婚生子石小叶的抚养权归其所有,原告陶玉不同意。经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一番斡旋后,被告石周同意孩子随原告陶玉生活。
主审法官却不认可此调解方案。原来,庭审中已查明,婚生子石小叶从小随奶奶生活,而原告陶玉长年在外工作,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对孩子弊大于利。“法官,我已经决定回彭泽工作,孩子还可以在彭泽读书,还可以转学到更好的学校。”陶玉急忙表示,同时也告诉法庭,孩子一直由奶奶带,但是奶奶年纪大了,带不了几年了,被告石周也是在外,不会像自己一样为了孩子回彭泽,根本带不了小孩。“但是孩子已经满十周岁了,根据法律规定,孩子随谁生活就必须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这样,今天的庭审到此为止,下午当事人请带孩子到法庭来,本法庭将对其做一次谈话笔录,了解孩子的想法。”主审法官作出了决定。
午饭过后,原、被告就带着石小叶来到了法庭,虽然还未到上班时间,法庭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了谈话准备。
应该是早已得知父母离婚的打算,孩子十分颓然,但又因为满了十岁,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小男子汉,坐在久别的妈妈的怀里,默不作声,知道今天自己面临的也许就是人生中的第一个选择。
是个孩子。法官的语气明显温柔了下来。
“小叶,你几岁了?读几年级?”
“十一岁,读四年级。”
“小叶一直跟谁生活?”
“我奶奶……”
“是这样的,小叶,你也是个小小男子汉了,有些事情也是时候学着承受,爸爸妈妈要离婚了,你也应该知道了,现在你愿意跟妈妈生活吗?如果跟爸爸的话,那还是奶奶带,但是奶奶身体不好,没有办法好好照顾你了。”
孩子跟奶奶的感情很深,听到奶奶身体不好,稚气的脸庞挂满了金豆豆,这是个懂事的孩子。
“我知道,奶奶带不动我了,爸爸也不在家。我愿意跟妈妈生活。”
原告陶玉抱着儿子,不住的擦眼泪,也许心里在对儿子说抱歉,但是事实已经发生,孩子需要面对。
就这样,在听取孩子意愿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文书:原告陶玉提出离婚,被告石周表示同意,双方脱离夫妻关系;婚生子石小叶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
法官提醒:离婚对孩子好还是不好,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重不良的婚姻,如存在家庭暴力、父母一方酗酒或赌博等,对孩子身心的负面影响可能比离婚更大;而轻度不良的婚姻则应该慎重考虑离婚,毕竟离婚多少都会给孩子以影响,这个影响甚至可能会持续到孩子长大成人。
即使父母不得已离婚,也要采取一些比较适当的方法,处理与孩子的关系,并且帮助孩子正面认识并适应父母离婚后的新环境,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如以孩子能听得懂的语言给孩子讲明离婚的原因,并告诉孩子,他仍然拥有最爱他的爸爸妈妈;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须保持与孩子的亲密关系,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尽量呵护孩子敏感的心灵。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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