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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6只画眉不幸“被捕” 公安野保联手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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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0月5日,江西彭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干警与县林业局野作人员一起,将从非法猎捕人员手中解救的6只画眉鸟开笼放飞,回归自然。
当日下午3时许,彭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张华大队长正带领干警在山南新区黄花移民安置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外地男性小青年,肩挎一类似收音机小盒子的东西,一手提着蛇皮袋和一个鸟笼,一手提着被旧布单包裹着的方形物体,衣着脏乱且满脸疲倦,尤其是见到警察眼光闪避,随即将其拦下进行盘查。经盘查发现,被该名男子身上背着的是一种捕鸟专用的“捕鸟声媒”,手上提着的蛇皮袋内装着捕鸟支架网,以及用布单遮挡下的有3个竹制小鸟笼,与手上提着的鸟笼内一共藏着6只画眉鸟,且无法提供任何相关合法手续。见此情况,张华大队长立即与县野保站取得联系,并将违法嫌疑人移交到县野保部门进行处理。
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在鉴定后,确认6只小鸟均属省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小鸟被分装在4个大小不一的竹制鸟笼内,显得惊慌失措,不停地在笼内上窜下跳,不时的在笼门前侧头探脑,漂亮的白色眉纹里眼神充满着惊恐和无助,让人一见便心生怜悯,所幸的是并未受伤,符合放飞条件。针对野生小鸟性情较为急燥,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县公安干警与县野保站工作人员一起,立即对笼中小鸟进行开笼放飞,让它们重返蓝天,重归自然。
专家提醒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只要有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对“非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捕猎,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捕猎证”,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彭泽县林业局
发表于 2014-11-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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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我看到安徽有2个人常年在杨梓来捉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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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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