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苦苦寻找被拐儿子十余年,丈夫难以理解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4年10月20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妻子文文与丈夫陈东民自2000年1月结婚至今,已经10年。双方婚后第二年即2001年4月21日,儿子陈东东降生。原本一家人都很幸福美满,但这一切都在2003年12月25日这一天被打破了。 庭审中,被告文文哭诉着讲着原告起诉离婚的真是原因。2003年12月25日当晚9点,儿子陈东东突然发起高烧,独自在家照顾儿子的妻子,赶紧抱着儿子送往医院,并通知在外务工的丈夫陈东民。由于一边要缴费一边要领药,就将儿子暂时放在缴费的大厅里,自己排队缴费。可是当妻子缴完费,却发现儿子已经不见了。事后,经警方调查才知儿子的是被人贩子带走了。 自从儿子不见,被告一直在寻找。开始几年,丈夫也很支持妻子寻找儿子。慢慢的丈夫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由于常年寻找儿子使本就贫寒的家境雪上加霜,家庭基本开销都难以维持。为了找回家庭的欢乐和幸福,丈夫曾向妻子提出再要一个孩子,可是妻子坚决不同意,执意要找回丢失的儿子。就这样,夫妻之间因为这些事情矛盾不断,导致最终,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主审法官面对这样的离婚案件也十分的心酸,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丢失的孩子。为了使这个家庭不再破碎和分离,主审法官极力的做着双方的调解工作。 首先法庭对于原告要寻找孩子的问题表示理解,同时法庭也希望原告能够理解妻子寻找孩子的心情。对此原告表示理解,因为也是他的孩子,他也想找到,但现实是生活还要继续,现在被告这个样子,自己真的没办法和她一起再继续生活,还是坚持要离婚。 调解至此,被告最后表示理解原告,对孩子的寻找自己会继续,这就是自己的生活。对原告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表示尊重和理解,同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来源:彭泽法院网
原标题:妻子苦寻爱子十余载 丈夫难理解要离婚 作者:李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