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小长假刚过,人们还未从团圆和美的温馨气氛中走出来,9月9日一大早,彭泽县人民法院马当法庭却来了一位要求起诉离婚的中年女性。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劝慰下,她放弃了一时冲动,决定重新经营这桩婚姻。
这名中年女性名汪春霞,1966年生,算起来已有48岁。如所有同龄的妇女一样,汪春霞有两个女儿,且都已出嫁。按理说,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两口子没什么生活压力,应该好好过日子才对,为何会想起离婚这一出呢?
汪春霞仿佛知道法庭工作人员的疑问,叹息道:“我哪不想安安分分过日子,是我家里人太不是东西了!结婚以来就好吃懒做,家里女儿读书、生活开支,全靠我在外面拼死拼活赚两个钱,现在两个女儿也成家立业了,他倒好,不刮我,改刮我女儿家了!天天跑到女儿那里要钱,两个女婿有气又不能撒到这个老丈人身上,所以回家就跟我女儿吵啊。他要是再这样搞下去,两个孩子的家庭都要被他毁了!我只有跟他离婚,他才晓得这个家跟他没关系了,就不会没脸没皮来要钱了!”
如果真如汪春霞所述,那么她的丈夫的为人秉性的确对家庭有影响,但是离婚就能解决问题吗?“汪大姐,那你有没有想过,即使你和你丈夫离婚了,他也还是两个女儿的父亲,他还是有可能去找两个女儿,如果他仍旧没有改过,那你离婚又有什么作用呢?”法庭工作人员试着开导道。
“我女婿现在肯定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没法给他难堪,我要是跟他离婚了,那他就没有理由去找我女婿女儿了。”汪春霞仍然坚持己见。
看来汪春霞还是在以一种陈旧的思想观念来对待自己的婚姻与家庭问题。要知道,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与否,并不能影响到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汪春霞无法也不可能以自己与丈夫离婚为由而认为丈夫没有权利去干涉女儿的生活;而汪春霞所谓的“丈夫会因为离婚而没有脸面找女儿要钱”,除了失去一个多年完整的家庭之外,起不到任何正面作用。
将这一切分析给汪春霞听后,法庭工作人员也表示明白汪春霞对丈夫的怒气,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应对发动全家人对丈夫进行思想教育,尤其是让孩子们劝说父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才能使问题解决的事半功倍;“离婚”得不偿失。
最终,汪春霞听取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劝告,撤消了离婚的念头。
彭泽法院网讯 作者: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