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热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8369|回复: 2

(3楼回复)彭泽太平镇灌塘村拆迁房屋20%的拆迁款为何要三年后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微友“ck”爆料:我是彭泽太平镇灌塘村的,99年时我们村被淹过,然后集体搬到了马路边。之前的被淹老房子没有人住,年后政府进行拆迁还地,拆迁款每平三百元,现在只给百分之八十,另外百分之二十要到三年后再给,想问问这个根据什么拆迁政策进行的?
发表于 2014-7-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1_249:}{:1_249:}{:1_249:}{:1_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太平关乡人民政府,该网友反映的是土地增减挂项目,土地增减挂项目是将废弃的旧房屋拆除,并予以补偿,还以耕地面积,并需要耕种。土地增减挂项目验收的周期比较长,需要经过县级、市级、省级三级验收,一般需要三年时间。一方面要对拆旧房屋的情况验收,一方面要对耕种的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分期、分批对拆旧的房屋进行补偿。希望我们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彭泽热线 免责声明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个人 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
本站不对网友所发言论的真实性做出评价,也无权删除(反动、色情、政治、垃圾广告帖等除外)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权,请立即联络我们。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的歉意。
本站法律顾问: 陈银山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